建筑防爆設計應合理確定防爆建筑物的要求:
1、建筑層數。一般宜采用單層建筑。對于必須采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生產工藝流程的建筑物才可采用多層建筑。在多層建筑中,如果只有一部分為防爆房間,應盡可能把它安排在最上層,不能把它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如果防爆的工藝流程是上下貫通直至頂層的,應在每層樓板上開設泄爆孔,其面積應不小于樓板面積的15%,樓頂采用輕質泄壓屋頂 。
2、耐火等級。爆炸時往往釀成火災,防爆建筑物應具有較高的耐火等級:單層建筑不低于二級,多層建筑應為一級 。
3、結構類型。為避免爆炸造成房屋倒塌,建筑物應選用耐爆承重結構,并采取泄壓措施。一般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如果墻體較厚或防爆建筑面積很小,可采用磚墻承重的混合結構,但必須設置輕質泄壓屋頂 。
4、平面形狀。建筑平面宜為矩形。建筑物寬度愈小,外墻面積同容積之比愈大,愈有利于采光、通風和泄壓。多層建筑的寬度不宜大于18米 。
5、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用的出入口,一般應不少于兩個,并須滿足安全疏散距離和疏散寬度等要求 。
6、防爆區段布置。建筑物僅需局部防爆時,該防爆區段應靠外墻布置,要求至少有兩個外墻面;如果只有一個外墻面,其面積應占房間周長總面積的 25%以上。生產有爆炸物的廠房,宜采用開敞式或半開敞式建筑 。